股票简称:罗普特 股票代码: 688619
(公司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集美大道创业大厦第三层315、316、317、319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特别提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42,880,09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90%,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
(三)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19.3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1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6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1.4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5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21年2月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0.5倍。本次发行价格19.3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1.4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营受国家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影响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业务服务于国家安全战略,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城市、边海防等领域,项目最终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或国家专项拨款,公司经营业绩、回款受国家社会安全政策影响较大;发行人所在的社会安全行业技术发展和迭代速度较快,应用场景日新月异,行业技术发展对发行人影响比较大。若未来国家社会安全政策及行业技术发展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无法及时适应国家政策及行业技术发展变化的情况下,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可持续性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1、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社会安全领域相关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配套的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及运维服务业务,终端客户以公安、政法、武警、边海防、交通、市政等政府机构为主,较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内各级政府对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监所、智慧消防、智慧边检、边海防、能源安全、森林防火等领域的持续投入。若未来因政府政策变动,政府部门对上述领域的投资规模出现下降,或政府财政支出紧张无法及时支付建设款项,则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项目回款进度、资金流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风险
社会安全行业技术革新速度较快,随着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加速应用和普及,相关技术在社会安全市场应用深度、广度不断拓展,新产品不断涌现,社会安全行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强弱、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水平的高低是决定未来竞争地位的关键因素。
公司目前管理总部及主要研发团队位于厦门,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企业相比,技术人才招聘存在一定的地域限制。由于社会安全及信息技术行业市场需求变化迅速,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应用迭代较快,如果公司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无法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则将面临竞争地位下滑、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公司资金周转及持续经营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81.53万元、-16,628.29万元、-10,440.14万元和-5,783.63万元,与公司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主要以公安、政法、监所等政府部门为主,公司业务普遍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但受财政付款审批进度、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回款周期较长所致。此外,公司分期收款项目一般需在3至6年时间内分期收款,收款期较长,分期收款业务虽然长期看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但短期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若公司不能采取措施改善现金流量状况,或者未能进行持续有效的外部融资,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部分项目发票开具晚于收入确认时点及回款逾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在取得客户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产品验收单后确认收入。由于公司的最终业主方以公安、政法、监所等政府机构为主,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财政拨款或国家专项拨款,客户一般在达到约定付款时点后才会提起付款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众多、流程较长,在付款审批流程结束后才会通知发行人开票,导致部分项目开票时点晚于收入确认时点。受各地财政资金状况、财政资金使用优先级安排及国家专项拨款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一般最终实际付款时点较约定时点会延期3-12个月。鉴于政府部门付款流程较长,发行人为了及时回款往往约定较短的信用期,导致发行人项目及产品验收确认收入后很快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虽然根据历史经验,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各地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若未来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紧张,不排除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可能,并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项目回款逾期的情形,对公司资金流造成了较大压力,若未来回款仍不及逾期,将对公司资金流的安全性造成不利影响,并进而影响公司承接新项目的能力。
(四)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金额较高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金额合计分别为5,506.57万元、28,772.27万元、63,815.13万元和59,321.33万元,金额较高。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中应收杭州青鸟的余额为10,812.89万元。杭州青鸟的母公司安控科技(300370)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发行人与杭州青鸟约定南昌雪亮工程项目的唯一收款银行账户为共管账户,共管账户在收到每期项目款后,优先支付发行人应收货款。虽然南昌雪亮工程项目进行了共管账户的合理安排,但若杭州青鸟的母公司安控科技的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则存在其司法执行波及杭州青鸟及上述共管账户的风险。未来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应收款项规模可能持续增加,如果发行人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不能完全排除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
(五)业务的季节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以各地公安局、政法委、监狱、交通、市政服务机构等政府机构、军队和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为主,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这些客户通常实行预审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每年年初制订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并进行招投标方案设计,采购招标和项目建设实施集中在年中和下半年,并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进行集中验收和结算,从而使得发行人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以2018年、2019年为例,发行人上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仅为10.67%和5.91%,上半年收入占比很低,而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52.07%和87.81%,收入绝大部分集中在第四季度,收入的季节性特征非常明显。若未来因某些突发因素(如新冠疫情反复等)导致第四季度政府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进度明显滞后或延迟,则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回款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甚至可能会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六)业绩增长的持续性风险
根据2020年上半年经审计数据,公司2020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上半年净利润亦明显改善。根据在手订单来看,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业绩持续性较好。但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的影响,各地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以来各地政府在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投入存在收紧的可能,社会安全领域新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数量、招标金额增速有可能放缓,若该状况发生并持续,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和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继续保持收入、利润大幅增长趋势的难度将明显增加。
(七)政府采购项目流程差异及变更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流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常规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部门先设计后招投标,通过前期设计确定项目具体金额和预算明细再进行招投标;一种是EPC项目采购流程,在EPC模式下,政府部门先招投标后设计,即前期业主方仅确定项目预算暂估价,依据预算暂估价进行招标,之后再由中标方根据预算暂估价开展设计,并将设计形成的预算明细报业主方审批,审批后的金额作为合同金额。在常规政府采购流程下,由于预算明细在招标时点已事先确定,发行人参与投标时可事先合理预估材料用量和项目成本,从而可以合理预计项目利润;在EPC项目流程下,由于预算明细是中标后设计并经业主方审批确定,因此在投标时点发行人无法准确预估材料用量和项目成本,导致项目最终盈利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偏差。发行人政府采购项目以常规政府采购项目为主,EPC项目为辅,但若未来EPC项目占比提升,将可能导致公司投标时盈利预测的难度增大,从而影响业绩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八)项目施工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出现了实际进度明显延期的情况。以“集美区安保路线视频监控系统加密建设”项目、“两环八射”(集美片区)及周边路网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为例,两个项目于2017年7月签订合同,原计划在2017年完工并验收,但由于厦门地铁1号线施工导致天桥拆除、地下自来水/燃气管道改道等原因致使项目施工暂缓,经业主方审批后,推迟至2018年建设完工,直到2018年7月才完成竣工验收。因此,发行人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政府规划原因、疫情原因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施工进度明显不及预期的情形,进而对公司的业绩和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九)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53%、69.92%、58.08%和68.98%,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各地公安局、政法委、监狱、交通、市政服务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政府机构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各地政府城建公司等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如果未来公司客户所处行业或政府相关投资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开拓新客户,将可能造成公司业绩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安防学校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不能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
安防学校系发行人名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安防学校持有的现行有效办学资质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人社民3500006209004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523500006919460991)以及《安防学校章程》的规定,安防学校属于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安防学校的制定的《福建省安防科技职业培训学校章程》(以下简称“《安防学校章程》”)规定如下: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十六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盈余不得分红。安防学校设立至今不存在向发行人进行分红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软硬件设计开发、产品销售及运维服务业务。安防学校系公司为提升知名度,为客户提供安防评估师、安防系统维护员、安防技术人员、值机员等专业技术培训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规模较小,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实现净利润21.17万元和1.17万元。报告期内,安防学校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虽然安防学校实现净利润较少,但因安防学校办学结余需全部用于办学,不能进行利润分配,会对公司股东的实际可分配利润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公司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剥离失败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各持有一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根据《涉密资质单位拟公开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挂牌处理意见》(简称《意见》)的规定,公司上市后母公司不得再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但子公司可以继续持有。《意见》同时规定,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可在公开上市前向作出审批决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资质剥离申请。公司已制定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剥离方案,拟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剥离给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并已经取得国家保密局的受理,目前进展顺利,但该资质剥离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剥离失败可能对公司未来承接涉密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147号”批复,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66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罗普特”,证券代码“688619”;公司股本为18,728.801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42,880,099股股票将于2021年2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股票简称:罗普特;扩位简称:罗普特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61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8,728.8015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683.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2,880,099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4,407,916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2,071,465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三、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安排”。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战略投资者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2,071,465股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户数(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41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78,436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6.97%,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0%。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款的第(一)项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19.31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728.8015万股,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36.17亿元,不低于10亿元;发行人2018年度和2019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373.99万元和8,721.29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累计为13,095.28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陈延行直接持有发行人50.4075%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延行通过其一致行动人陈碧珠、苏汉忠、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还间接控制发行人19.4521%的股份。陈延行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69.8596%的股权。
陈碧珠为实际控制人陈延行的姐姐。陈碧珠通过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间接控制发行人19.4521% 股份,且担任发行人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延行、陈碧珠确认双方持有发行人及其前身罗普特有限股权至今,始终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鉴于上述情况,陈延行与陈碧珠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罗普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日常决策过程中,陈碧珠通过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陈碧珠作为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行使表决权、决策权时,陈碧珠始终作为陈延行的一致行动人,以陈延行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五年内有效。
陈碧珠控制的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及恒誉兴业叁号分别持有发行人6.7800%、6.7775%、2.9473%及2.9473%的股份。陈碧珠持有上述四个合伙企业各70%的份额,陈碧珠的配偶苏汉忠分别持有上述四个合伙企业18.50%、30%、30%及30%的份额。
为了进一步明确陈延行、陈碧珠、苏汉忠、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及恒誉兴业叁号在发行人日常经营决策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时的一致行动关系,陈延行、陈碧珠、苏汉忠、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于2020年7月2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指陈碧珠)、丙方(指苏汉忠)通过持股平台(指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及恒誉兴业叁号)以及持股平台自身在罗普特股东大会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或乙方作为董事及副总经理在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或表决权或日常经营决策时,乙方、丙方及持股平台始终作为甲方(指陈延行)的一致行动人,以甲方意见为准。
按照上述《一致行动协议》中“陈碧珠始终作为陈延行的一致行动人,以陈延行意见为准”的约定,陈延行与陈碧珠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为:陈延行与陈碧珠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均应以陈延行的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各方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亦为均应以陈延行的意见为准。
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股份、陈碧珠及其配偶苏汉忠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下:
陈延行 先生,197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先后担任厦门市政协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集美大学校董、厦门市工商联常委、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长等职务。2000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厦门市永诚誉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执行董事、监事等职务;2013年5月至今,担任罗普特投资的执行董事;2006年3月至2011年5月担任罗普特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9月担任罗普特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担任罗普特有限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罗普特股份董事长。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有7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6人,具体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已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出具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未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0,458,015股,本次发行4,68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本次战略配售的基本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4,683.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9.31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1.47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81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47元(按照2019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88元(按照截至 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04,287,300.00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2月1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8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9.3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4,287,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787,012.42元。
九、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8,550.03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包括: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818,787,012.42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 42,247 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683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71,4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4.42%。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6,936,035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26,936,035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7,822,5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7,805,349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7,151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7,151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审计报告》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八、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审阅报告》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经营模式、主要采购和销售情况以及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1-9月,公司财务报表(经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下转C19版)
关于发布科创板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19〕65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品种分别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详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境内科创公司、红筹企业应按照发行上市的证券品种,适用相应的上市公告书。特此通知。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_一九年六月八日
科思科技上市时间
科思科技上市时间:2020年10月22日。
深圳市科思科技(688788)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科思科技(68878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行上市仪式。
深圳市科思科技(688788)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888.36万股,发行价格106.04元/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200,241.25万元,发行后总股本7,553.42万股。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437.83万元,净利润21,646.19万元。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扩展资料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时间:2020年10月22日
股票简称:科思科技;扩位简称:科思科技
股票代码:688788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5,534,232股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8,883,558股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631,354股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8,902,878股
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47.7642万股。其中广发原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广发原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91.1136万股,贵阳中天佳创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56.6506万股。
参考资料:科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