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改革发展蹄疾步稳。
在北交所开市运行满一周年之际,继北证50成份指数样本股名单公布一周之后,两融规则也紧接出炉。探索符合市场特征的多元化交易机制,北交所正向前不断迈出重要步伐。
11月11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配套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会员业务开展流程、交易业务管理、保证金和维持担保比例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予以规定。
“此次推出融资融券制度,是北交所持续推进市场功能建设的重要举措。”北交所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一方面,对投资者而言,能够为其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对市场而言,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与韧性,对完善北交所交易机制、提升二级市场定价功能都具有积极意义。
与此同时,引入做市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等改革举措也在稳步推进。中金公司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董事总经理李求索认为,自设立以来,北交所基于“更加包容、更加精准、更加创新、更具活力”的要求,不断推进政策、制度、服务等方面的改革。目前,北交所各项基础制度基本完善,后续各项制度规则的积极效果将逐步显现。未来,随着两融业务正式开展、与北证50指数相关的产品发布,北交所市场活力与市场流动性有望进一步改善。
01 有成熟模式借鉴及业务实施基础
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证券市场中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自2010年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实施融资融券交易以来,业务模式逐渐成熟,监管体系日臻完善,投资者对信用交易机制的了解和应用不断深入,为投资者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活力与韧性。
“北交所两融制度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比照借鉴沪深市场的成熟模式来构建的,包括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保持一致。因此,在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对《细则》普遍认可,相关修改建议较少。”前述业务负责人说。
具体来看,在保证金和担保物方面,投资者融资买入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融券卖出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采用竞价交易规则,合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保证金可以北交所认定的指数成份股股票、北交所其他A股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及国债、货币市场基金和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等充抵,折算率分别最高不超过70%、65%、90%及95%。在李求索看来,这种借鉴成熟经验的安排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两融交易提供了便利。
除此之外,北交所开市运行一周年,已构建了连续竞价的基础交易制度,市场运行平稳,合格投资者群体迅速壮大,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也具备两融业务实施的基础。
在开源证券北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诸海滨看来,市场首只指数公布、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出台,均是一家证券交易所进入常规化运行的重要标志。目前,沪深市场的两融业务主要以融资为主,占比超九成,融资余额变化,可以反映市场心态。
单从业务本身来看,北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所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改变“单边市”状况,促进市场双向价格发现,进一步改善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02 对转板制度衔接做出适应性安排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在两融规则征求意见期间,北交所方面共收到14条意见,绝大部分意见来自券商,主要集中在与转板制度的衔接以及转板股票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的处理办法两方面。
“除比照借鉴沪深市场外,结合北交所自身制度特点,对这些建议我们都已充分采纳,并在转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衔接方面作出适应性安排。”前述业务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一是《细则》明确了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二是《指南》在会员交易业务管理中明确转板证券的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将其调整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在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看来,《细则》明确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能够降低北交所市场的波动风险和流动风险,也符合北交所与科创板、创业板错位发展的实际情况。
此外,为稳步推进两融业务,北交所暂不实施转融通制度。前述业务负责人表示,再实践一段时间、积累一定经验,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在条件具备时再推出转融通制度。当年沪深市场也是分为两步,先有融资融券再推出转融通。在严控风险、稳妥起步的原则下,保证两融制度有效落地,产生正向良好的市场效果。
03 业内建议实操过程中应审慎决策
当前,北交所各市场参与者、证券公司等均在有序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北交所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技术系统准备情况适时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交易。据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推测,预计两融业务有望在明年初左右落地。
此外,根据《细则》,在融资融券标的选取上,北交所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前述业务负责人表示,在具体实施时,券商可能针对自身客户还会再有一个审慎决策。
诸海滨认为,在选择两融标的上,首先会重点考量流动性,因此,倾向于选择交易活跃且市值较大的股票;其次是公司基本面,不仅要考虑公司规模大,更要考虑公司的发展是否平稳正常且公司股票波动性不能过大。
“融资融券在A股施行已久,是很成熟的市场基础制度,直接运用比较合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券商开展双融业务需要承担流动性风险。”申万宏源专精特新首席分析师刘靖表示,实操中的北交所股票折算率可能会低于规则上限,投资者在融券时也需要注意融券的风险收益不对称性,即收益有上限而风险无上限,应审慎操作。
周运南也认为,开展两融业务,一方面,可以为投资提供风险对冲工具,有利于投资者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在个股或大盘出现单边行情时,融资融券反而可能会助力市场追涨杀跌,放大市场波动。此外,两融交易在为市场提供更多投资机会的同时也伴随有投机风险、杠杆风险等,投资者对此都要有清醒的认识。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张弛
编辑:余嘉欣 李柳嘉 杨致远
校对:李柳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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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有哪些新规,如何解读这些规则
要点一:北交所监管标准与沪深交易所总体一致 同时作出差异化安排一方面,《上市规则》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停复牌管理等方面接轨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保持了各证券交易所监管标准的总体一致性;另一方面,在现金分红、股权激励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有弹性的监管要求,形成富有特色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交易规则》整体延续了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北交所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机制预留了制度空间。要点二:上市“门槛”沿用精选层的四套指标 符合条件的企业储备充足北交所的公开发行和注册审核分属北交所、证监会。其中,公司的发行条件由证监会的北交所注册办法明确,上市条件,则由北交所《上市规则》明确。具体来看,《上市规则》包括了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监管处理等四部分主要内容。其中,针对企业发行上市,《上市规则》明确了上市条件与程序、上市保荐与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与精选层的挂牌条件保持一致,北交所设置了市值条件和财务条件的四套标准,具有较好的包容性。标准一侧重财务指标,市值起辅助作用;标准二侧重关注市值标准,适应盈利模式清晰、业务快速发展的企业;标准三针对具有一定研发能力且研发成果已初步实现业务收入的企业;标准四主要面向市场高度认可、研发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未盈利企业。要点三:持续监管要求在精选层基础上作出四大调整 取消持续督导制度精选层公司一直比照上市公司实施监管,具有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良好基础。为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根据《上市规则》,北交所在精选层持续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对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作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公司治理标准更加优化。《上市规则》增加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形,推动独立董事发挥更大作用;将资金占用主体范围扩大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紧盯“关键少数”;明确了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二是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上市规则》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作出了细化解释,细化了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还建立了统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和报备制度,严防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三是停复牌管理更加严格。《上市规则》按照“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确保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其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的,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四是主体责任更加清晰,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内的持续督导职责。同时,为确保平稳过渡,在北交所开市初期,上市公司与主办券商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须继续执行,信息披露和日常业务仍按现行模式办理。北交所将尽快明确后续制度安排。要点四:设置多元化退市标准 符合条件的财务退市可退至创新层、基础层《上市规则》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借鉴近期退市制度改革经验,在制定退市要求时,充分包容了中小企业天然存在的业绩易受外部影响等特点,既避免市场“大进大出”,又坚决出清涉及重大违法、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等极端情形的公司。
北交所规则制度有什么
一、北交所规则制度北交业务规则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既遵循证券交易所制度建设的普遍规律,又充分考虑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主要内容如下:1, 是构建与市场定位和法律性质相匹配的公司监管制度。一方面,《上市规则》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停复牌管理等方面接轨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保持各证券交易所监管标准的总体一致性;与证券交易所保荐督导保持一致,北交所不再实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盯住关键主体、关键少数,压实保荐机构、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增强提高公司质量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上市规则》在现金分红、股权激励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有弹性的监管要求,形成富有特色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2, 是延续已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交易制度。精选层开市以来,市场运行较为平稳,二级市场质量显著改善,企业价值进一步发掘,投资财富效应开始显现,交易制度效果整体符合预期。《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均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3, 是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会员是证券公司在北交所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实施会员管理是落实上位法对于证券交易所的明确要求,在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有较多成熟实践。《会员管理规则》予以吸收借鉴,重点明确了对会员交易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督促会员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归位尽责。二、拓展资料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经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北交所还将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相关自律规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