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2020年11月17日早间),华为官宣出售荣耀,不再持有任何股份,深圳国资牵头30余家企业联合接盘,新荣耀“破茧重生”,两年后的今天,荣耀再迎股东变局,新增6名新股东,其中包括“面板之王”、上市公司京东方(000725)以及深圳国资旗下国信资本与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具体投资金额暂未公开。
图片源自时报财经图库
针对此事,11月16日晚,荣耀方面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回应称,荣耀目前收入、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稳健增长,多元化股权结构一直是荣耀坚持的发展原则。
另外,近日京东方高层也曾表态,对外投资属于京东方“1 4 N 生态链”业务发展构架中的“生态链”部分,京东方拟通过资本合作的方式,搭建战略生态,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密切协作。
新荣耀两周年新增6名股东
11月16日,有消息称,荣耀日前获得数十亿元战略投资,投资方包括京东方等。
就此,记者查询企查查APP发现,荣耀终端有限公司近日确实发生了工商变更,新增了京东方A(000725)、中金祺智(上海)股权投资中心、Rosy Fable Asia L.P.、综改共赢(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信资本”)、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但并未显示具体投资金额和比例。
“具体投资金额和比例暂无数据源。”企查查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京东方是荣耀多个产品的屏幕供应商,今年2月,京东方曾在互动易平台表示,已为荣耀Magic3、荣耀60、荣耀Magic4等产品供应柔性AMOLED显示屏,此外,基于京东方高端柔性显示技术品牌f-OLED,为荣耀Magic V折叠产品供应柔性屏,但京东方并非荣耀的唯一屏幕供应商。
国信资本则是国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前身为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国资。
另外,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也有深圳国资背景,是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此外,综改共赢(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具有国资背景,其成立于2022年1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综改试验(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新综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综改试验(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份,系第一大股东,而国新综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中国国新基金管理公司由国务院全资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有。
中金祺智(上海)股权投资中心股东中则有上海绿地股权投资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等。
2020年11月17日,为保证荣耀渠道和供应商得以延续,华为官方声明已与深圳市智信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完成后华为不再持有荣耀任何股权,而深圳市智信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深圳国资控股)与30余家荣耀代理商、经销商共同投资设立。
这意味着,自2020年11月17日起,新荣耀开启重生之路,至今新荣耀已“破茧重生”两周年。
官方回应:现金流稳定
针对此次引入6名新股东,11月16日晚,荣耀方面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回应:“荣耀目前收入、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稳健增长,多元化股权结构一直是荣耀荣耀坚持的发展原则,荣耀也一直坚持开放、协同的原则,致力于联合产业链合作伙伴,为用户带来产品创新和体验跃迁,更好地服务全球消费者。”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市场多次传闻荣耀正在准备上市。今年4月,荣耀上市传闻再起时,荣耀CEO赵明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从华为独立后,荣耀收入和利润持续健康成长,今年一季度的利润兑现率(指针对出售时的业绩承诺情况)、现金流兑现率都超过百分之百,银行给企业的授信也非常充裕,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非常好。当然,股东和资本多元化是企业的应有之义,可以有更多的资源帮助企业发展。
从新荣耀发展两年来的市场表现来看,目前其全球市场恢复较好。Omdia数据显示,荣耀三季度出货量为1420万台,同比微跌2.1%,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七,市场份额14.2%。
其中,中国市场方面,荣耀恢复速度快于海外市场。市场研究机构IDC数据显示,2022年三季度,荣耀在中国手机市场出货约1270万台,市场份额为17.9%,排名第二。
另据了解,荣耀定于11月23日举行 Magic Vs系列新品发布会,将推出荣耀Magic Vs折叠屏手机和荣耀80系列手机,其中Magic Vs将搭载全新的MagicOS7.0全场景操作系统,并将在欧洲多个国家上市,这有望继续推动荣耀全球市场快速恢复。
京东方入股意欲何为?
资料显示,京东方是半导体显示领域全球龙头及物联网领域全球创新型企业,半导体显示龙头地位持续巩固,在智能手机液晶显示屏、平板电脑显示屏、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显示器显示屏、电视显示屏等五大主流产品销量市占率继续稳居全球第一。
从手机客户角度来看,华为、OPPO、vivo、小米、荣耀、中兴、努比亚等十余家手机企业均为京东方客户。
有关此次投资,截至目前京东方方面未做出相关回应。
不过,记者发现,近来,京东方在上下游产业投资方面动作频频。11月6日晚,华灿光电(300323)刚刚披露,京东方拟21亿元入主华灿光电,打造MLED全产业链。
当日晚间,京东方高管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构建“1 4 N 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其中“1”是指京东方半导体显示业务,“4”是基于京东方核心能力和价值链延伸所选定的高潜航道与发力方向,包括物联网创新、传感器及解决方案、MLED及智慧医工4条主战线,“N”是京东方不断开拓与耕耘的物联网细分应用场景,是公司物联网转型发展的具体着力点;“生态链”是公司以战略投资与战略合作等方式,与众多合作伙伴协同共进,共创共赢。
“生态链投资是搭建生态的一个必要的手段,公司通过资本合作的方式,采用战略合作、战略直投、生态链基金、物联网创新基金等方式,搭建战略生态,是当下公司发展的重要选择。”京东方称。
谈及合作伙伴,京东方表示,合作伙伴方面,公司注重与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同合作,大力推进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形成战略联动,与龙头企业达成紧密合作关系,全面促成产业链协同。
由此可知,此次京东方入股荣耀乃其“1 4 N 生态链”业务布局中,生态链业务发展的一个棋子,而其背后投资逻辑显然也将遵循这一业务上述发展逻辑。
资深产业经济分析师丁少将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京东方是全球第一大手机面板厂商,也是全球第二大OLED手机面板企业,而单飞的荣耀如今也快速成长为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品牌,双方借助资本上的联系可以更好的协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携手打造更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终端产品。这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基于业务上的资本联系在业界也比较常见,是双方互信加深、合作深化的明确信号。
责编:彭勃
校对:高源
原始股骗局:其实就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处在当下全民理财时代,投资风险日益凸显,人们既关心收益,又担忧存在风险甚至上当受骗。近年来,各种“原始股”骗局换上了新的外衣,来迷惑投资者。近期出现了3种类型的“原始股”骗局。
第一类,以公司要在四板、Q板、E板等“上市”之名,通过当地报纸等媒体公开宣传并发行“原始股”。第二类,以股权众筹之名,通过第三方网站平台、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公开宣传发行“原始股”或公开转让股权。第三类,以发售“原始股”的名义实施传销骗局,通过熟人圈相互推荐购买虚构的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形成金字塔形传销网络。
提醒,识别上述骗局,要谨记一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得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电话、推介会、说明会等方式公开宣传发行股票。如果投资者轻信并购买此类非法“原始股”,自身权益将不受法律保护。
除“原始股”骗局外,近年来还出现了打着“私募基金”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
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五种类型。第一类,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募集。而国家规定私募基金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第二类,以虚构投资项目或者明显不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为由募集资金,或以借新债还旧债为目的骗取投资者资金。第三类,向不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第四类,向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第五类,投资者人数超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私募基金项目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人数限制的,都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最近时常有投资者告诉论坛君,自己可能被骗购买了某新三板公司所谓“原始股”,不仅面临亏损,且无法出售。
今天论坛君就为大家普及原始股的相关知识,同时提醒大家,注意提防骗局。
什么是原始股
先来看一个案例:2017年6月,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宣判。以洪某军、邓某华为首的12人涉嫌非法买卖新三板股票获刑。
根据检方指控,自2015年12月起,由洪某军、邓某华实际控制的点石公司、正宏公司使用所控制的股票账户,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相关企业原始股东处先后受让了“晓进机械”、“晶鑫股份”、“麦迪制冷”、“宇晶机器”等股票。
经他们所控制的新三板股票账户,直接转让或者指使其下辖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个体销售人员对不特定公众公开销售上述股票。
被告人采用微信等通讯工具搭识众多股民,向受蒙骗的股民推荐、分析新三板股票、夸大宣传并预测新三板股票具有转入A股市场的可能,鼓动众多股民买入,进而以互报成交的交易方式高价转让上述新三板股票。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的创始团队、高管等人,才会拥有公司的原始股。他人想要拥有原始股,可以通过认购公司增发的股份等方式获得。
不过,这种增发一般是私募性质的,通常只面对少量的或和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人群,例如合作伙伴、供应商等。而目前,不少通过电话、门店销售人员、网络渠道向民众公开销售原始股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证券法的行为。
在新三板,一些从事原始股中介的人员,往往会热心帮助投资者开好户,甚至将股票交易至投资者账户,而他们选择的股票转让对象,通常并非对新三板较为了解的合格投资者,很多都是从来没有接触过新三板市场的人。
论坛君最近接触的不少投资者就是如此,不仅不了解新三板,甚至连最基本的股票交易买卖知识也不清楚,由中介人员直接帮他们买好了相应公司的股票。在股价上,投资前,标的公司股价可能出现明显拉升,在入股后,又明显下跌,导致投资者严重亏损。
目前,许多原始股转让中介人员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寻找目标客户。通常会潜伏在各个新三板交流群,并不断推荐一些挂牌公司的股票。同时会经常私下与群中某些成员介绍股票,宣传股票的巨大升值空间,直至完成交易。
原始股骗局里有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假如原始股的面值是1元,推销时的价格可能是四五元钱,其中有三四元的价差,中介公司可以拿到一两元、推销员分0.5元、原始股转让者也有相应收益,几乎所有人都能从中获得收益,只有投资者赔个精光。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 社会 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法也有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则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从这一角度看,非法进行原始股权转让、买卖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参与此类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投资者来说,参与原始股转让的风险还不止这些。大多数情况下,普通投资者能够买到的原始股,根本不能上市,如不能上市,投资者将面临极大的退出风险。
同时,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可靠性很不够,投资者认购自己不熟悉的公司股权,必然会增加投资风险。
很多原始股转让骗局中,公司收到投资者的入股资金后,投资者无法监控资金的使用用途和收益信息。公司获得投资后很长时间内再也没有相关的上市信息,导致投资人再也看不到公司实际进行上市的进程和上市的结果。
另外,根据目前掌握的有关情况,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推销者基本上都是无证券经营资格的投资咨询公司或产权经纪公司,这部分公司推销股权,超越了依法核定的经营范围,属于违法经营。
自然人参与原始股买卖时,没有办法判断企业的真实价值,导致股票成交价格存在水份。所以不建议自然人直接与新三板股东进行原始股买卖,投资者想要参与投资,可以通过购买新三板基金间接参与新三板私募股权投资。
如何辨别骗局?
大多数以“零风险、高回报”为噱头的原始股转让骗局,都是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实施诈骗。原始股转让诈骗通常有以下特点:
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尽量避免上当受骗: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市场中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凡是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应避而远之。
第二,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第三,注意推销人员的推销行为。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是较为隐蔽的,并不为市场所熟知,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件,其来电、信函、上门服务等应当谨慎看待。
第四,投资者要详细了解所投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发展前景,所持有的的原始股就没有价值,投资也不具备获取回报的基础。 yuan shi gu
正规的企业募集资金时,一定会对原公司进行评估和审计,同时向新股东出具允许新股东入股的决议。新股东一旦决定入股,公司的章程中必须出现新股东的名字,并在工商管理局备案。
在任何原始股投资中,需要有公司股东会签字认可的决议,要看到该公司原有的章程,在工商局查到你成为股东的信息,只要有一个条件不能满足,均存在欺骗的可能性,在法律上投资入股的身份有可能不被认可,投资人的身份也有可能不受法律法规保护。
最后,投资者需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有风险,入股需谨慎。
公司有新股东增资入股,那股份该怎样算?
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当,也就是净资产有多少,有条件的话,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下比较放心,当然如果公司比较小,也就无所谓。
2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
3 新增注册资本的话,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要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入股协议(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方案等)。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六、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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