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是不到1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80股等等,称为零股。买入股票时不能以零股数量委托买入,卖出时这些零股续一次性卖出,不能拆开卖,
零股产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由于股票送股、配股、转股产生。比如某股票10送8,就是每10股送8股,如果是100股,就送80股。如果送股之前你恰好只持有100股,那么,送股之后,你就持有180股了,这个送的80股不够100股,就成了零股。
第二种,买入股票时候由于价格上升太快,委托未全部成交,产生零股。如申买5000股,却因为股价涨升较快,仅成交4880股即已经升至委托价位之上,并且当天再也没有回到委托价位或以下,其中的80股即成为零股。这个80股,可能就是别人由于送股、配股、转股等产生的零股,也可能是买入的零股,这里一次性卖出。
零股卖出,其实限制并不多。除了零股本身必须一次性买除外,没有其它限制。可以单独卖出这80股,也可以加上整数手一起卖。比如你持有4880股,那么可以80股或者380股、580等等,总之,只要没把80股拆分卖,都可以正常委托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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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股交易是什么意思,零股交易怎么清算?
什么是零股买卖,零股买卖的清算规矩是怎样的呢?据了解,零股买卖指的是不到一个成交单位(1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称为零股。详细的零股买卖清算规矩如下所示:
一、零股买卖清算老规矩
1、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所上市的不足一规范手且管理了保管手续的A股(以下简称零股)。
2、零股买卖开市时刻内,凡参与本所会集市场买卖的证券商均应对外经营,承受股民的零股买卖托付。
3、零股会集买卖时刻确定为每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10时整(遇过假期则推延至次周星期六)。在分红派息配股权证上市期间,每月加开一场零股买卖,时刻为当月第一个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10时。
4、凡在零股买卖日的下一经营日除权除息的股票,其零股在该买卖日中止买卖一次。
5、零股在本所电脑主动促成体系会集竞价买卖。
6、零股买卖以每一股为一个买卖单位,以0.05元为一价格升降单位,成交价格在上一经营日的规范手股票收市价的上下各20个价位内。
7、零股买卖时,采纳会集竞价方法,证券商在上述时刻将股民托付盘全部输入电脑,上午10时后电脑主动促成体系将所有契合成交条件的托付盘全部促成结束。
8、在零股买卖专场,托付卖出的股民须将自己名下的同一股种的零股一次全部托付;不承受规范手股票卖出托付,也不允许将规范手股票切割托付卖出;托付买进既可买进规范手,也可买进零股,但买进零股者,有必要现已持有同一股种的零股。
9、零股买卖不归入股价指数核算规模,不发布即时行情,仅在集合竞价结束后发布收市行情。 10、零股货台托付方法及清算交割方法与现行A股方法相同,一级清算交割时刻为T 1,即下周一、二级清算交割时刻为下周二。
11、零股买卖的佣钱、经手费、清算过户费及印花税均与A股收费规范相同。
12、不足一手的A股认股权证按以上规矩履行。
13、本办法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实施,凡与本办法相冲突的规矩一起中止实施。
14、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说,其未尽事宜由本所修订弥补。
二、零股买卖清算新规矩
1、零股买卖买卖申报时刻改为下午1:40至2:30:原零股买卖买卖申报时刻为下午3时至4时,调整为下午1:40至2:30 。
2、零股买卖改为申报日成交:原零股买卖于买卖申报日之次一经营日成交,为合作零股买卖申报及买卖时刻之提前,调整为申报日成交。
3、买卖申报价格规模同一般买卖:原零股买卖一概以当日各该股票收盘价扣减0.5%之单一价格促成成交;未来零股买卖买卖申报价格规模同一般买卖股票,即以当日个股开盘参考价上下7%为限,并于下午2:30以集合竞价方法一次促成成交。新上市股票如挂牌后首五日于一般买卖采无涨跌幅限制者,其零股买卖该段期间申报买卖价格亦为无涨跌幅限制。
4、盘中资讯查询:原零股买卖盘中证券商可透过电脑终端机查询申报量之托付买卖股数,调整为撤销前述查询,并于零股申报时刻截止前 5分钟(即下午2:25至2:30)揭穿依集合竞价规矩所试算零股之最佳一档买、卖价格。
5、传输报答:原零股买卖于成交日(即买卖申报日次一经营日)上午开盘前以电脑主动传输报答予证券商,调整为买卖申报日下午2:30促成后即以电脑主动传输报答予证券商。
6、因为零股买卖买卖申报与成交时刻调整为同属当日,故同步废止股票除息或除权买卖日前三个经营日及国历、阴历年终最终一个经营日暂停承受零股托付之规矩。
7、因零股买卖买卖申报时刻提前且属申报日成交,本公司将连续一般买卖收盘后之外资尚可出资馀额,持续对外资当日申报买进零股部分,采即时累计控管。
什么是零股?为什么会有零股交易?
你好,零股即投资者手中握有的不足一手(100股)的零星股票。其原因大都为委托时未全部成交(如申买5000股,却因为股价涨升较快,仅成交4880股即已经升至委托价位之上,并且当天再也没有回到委托价位或以下,其中的80股即成为零股;再如卖出5000股股票时,挂单后股价仅一度达到委托价位而成交4880股,余下120 股中的20股即成为不足一手的零股;另外如某股票10送3股或配3股,而投资者原先的持股仅500股,所送配150股中的50股也就成了零股)。投资者如果不采取较好交易方法,不仅操作起来会觉得很麻烦,甚至可能会得不偿失
不到一个成交单位(1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称为零股。在卖出股票时,可以用零股进行委托;但买进股票时不能以零股进行委托,最小单位是1手,即100股。
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现在深沪两市的零股均可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卖出,但须一次性委托申卖,不能分次卖(未完全成交时例外);同时申买委托必须是整手(100 股的整数倍),不可挂单买进零股,否则将成为无效委托而被拒绝(如申报4880股等含零股部分的申买委托)。比如投资者目前手中持有4880股某股票,既可将4880股一次性卖出,也可将其中的整数部分一次或分次卖出,再卖出零股,或将零股与部分整数股一起卖出,如卖出380股、580等,但不可将其中的80股零股部分拆零卖出,或将其分拆后与整数部分一起卖出,如仅卖出60股,或分次卖出1840股、3040股等。
另外,如果投资者本身所持有的含零股股票数量不大,最好在申卖时一次性卖出,不要先卖整数部分,再卖零股部分。因为目前两市的交易手续费都有一个“起征点”,即每笔交易的手续费最少收取5元,沪市还将收取一笔最低为1元的过户费,假设某一投资者拥有现价为3元的沪股204股,若其将整数部分的200 股先行卖出,其后卖出的4股所需交纳的费用和收入分别为:费用=3元×4股×1 ‰(印花税率)+5元(手续费)+1元(过户费)=6.02元,而收入则为3元×4股再减去费用=5.98 元,收入甚至少于应付出的费用,显然很不划算。
显然,对于一些常见的而股票术语大家一定都要去了解,例如:零股其实就是零星股票的意思。有些投资者手里的某些股票的拥有数不足100股,所以我们在行话里就把这种股叫做零股。零股有点分散,但是大家买卖的时候还是要注意手续费的收取,这样才可以给我们股民带来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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