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02727)公布,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号文核准,于2015年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的60 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2月1日到期。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该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 6.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电气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106.6 元(含税)。
澜亭解读
一、什么是可转债?
华晨、紫光的信用债相继爆雷,信用债市场风光不再。证券市场不仅是信用债的一支独秀,可转债的低风险性在今天更具吸引力。
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与信用债不同,信用债没有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完全依靠发行公司的信用发行。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特殊债券,每一个可转债都对应一个股票。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的特征,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转换。
可转债是一种债权,与其他债券一样,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但往往利率较低,不及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
可转债还具有股权性,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债券持有人从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二、可转债如何盈利?
以上海电气为例,第一年的利息为0.2%、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为1.6%,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可见可转债的利率非常低,第一年才0.2%,而银行一年定期1.75%,即使利率逐年递增,但算下来获得的收益并不算高。
可转债真正的获益点在于其的期权性。可转债损失本金概率非常小,给了我们无限上涨的想象空间。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投资者可以持债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行情好的时候,债券又可以转换成股票,享受股票分红和上涨的收益,这种进可攻退可守的属性,也受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
三、可转债的利弊?
投资有风险,可转债也不能避免。
仍旧以上海电气为例,对债权持权人来说:上海电气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为10.72元,最新转股价格为5.19元每股,截止到2020年12月23日休市,上海电气每股的价格为5.62元,可转债适用T 0的规则,以今日持有的价格转股,债券持有人即可以5.19元的价格获得价值5.62元的股票。
对于发售公司来说,可转债既是债务,也是一种权益性的资本。发售公司在发行可转债时进行约定股权的转换价格,但往往会在中途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主动向下修正股价。目的是为了促进债券持有人积极的转股。因为在转股之后,债主变成了股东,有利于降低发行公司到期债务的偿债压力,还可以增发公司股票。但股票增发后的弊端也很明显,股票数量增加,公司股权被稀释,原股东的利益也随之减少。
可转债对债权人来说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可转债的债券利率较低,在持有期间由于股价的下跌而造成转换成本的增加,会出现收益比其他债券低的情况。
四、有限公司能否参与可转债?
以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官网披露的该省首单有限公司可转债为例,有限公司转债设计的票面利率很高,期限较短,满足转股条件要求较高。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东人数有不能超过50人,所以有限公司可转债的认购人数是有限的,要避免出现达到约定的转股条件的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均申请转股,股东人数超过公司规定的人数的情况。
因此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一般以股份制改造为前提,或者在合同中约定,股改完成后,才能完成债权转股权。
(图片来自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可转债具有债权和股票的双重属性
一、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二、可转债对公司股价长期走势造成影响,如北大荒,人家可以用债转股,一般债转股过程中,庄家不会拉抬股价使别人债券高价兑换成股票,可转债还会增加公司总股本。因此一个公司发行可转债,股价长期走势不会很牛。三、短期是一个小利好,可能会刺激股价走高,因为补充了公司的现金流,筹集的资金投入新的项目会带来利润拓展资料:一、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确认: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初始确认金额(相对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贷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的公司债是?
可转换公司债,简称可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