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葛宗萍律师称,工大高新案完全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要求的因虚假陈述而引发的索赔案件的各项要件,法院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在意料之中。
“判决书你也看到了,这个票是我亏得最多的一只,也给我个人和家庭关系带来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实在是太痛苦了”,谈到多年前的那次“踩雷”,谢深(化名)情绪骤然激动。
出生于1985年的温岭男子谢深是个资深股民,最早是在2008年牛市的尾声短暂入市,2014年又“重新出山”,从此将大量精力投入在了炒股上。
酷爱短线、调仓频繁是谢深的投资特点。2018年,认为走势已企稳、即将启动的谢深,陆续重仓买入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的股票。工大高新是谢深熟悉的个股,从2015年起,他就在这票上“进进出出”,其间有亏有赚。
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背景充满信心的谢深,无论如何也没能想到,这一笔看似寻常的操作,竟亏掉了自己大部分本钱。
近日,在同花顺维权平台以及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葛宗萍、孔聪两位律师的努力下,谢深与工大高新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工大高新被判向谢深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重仓股连续跌停25日
公开资料显示,工大高新早在1996年就已登陆A股市场,主营业务为商业服务业,控股股东为校企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实控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工大高新对价25亿元,定增收购了汉柏科技100%股权,向网络安全、人脸识别等人工智能领域转型。
2018年对于工大高新来说格外动荡,在经历了22位中小股东“逼宫”后,当年3月11日,工大高新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出售红博商贸城等一批传统业务资产,同时收购几位股东持有的一家印刷包装公司。
彼时,已重仓买入工大高新的谢深认为这是一大利好,满心憧憬着复牌后可能的涨停。然而,这一停牌便是5个月,其间,工大高新先后经历了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董秘辞职、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等风波,当年7月23日,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更是给了工大高新“致命一击”。
2018年8月17日,工大高新复牌,连续25个交易日遭跌停,股价由9.22元/股暴跌至2.5元/股,将谢深深深“套牢”。
“一开始的停牌收购,本身是一个利好,但落空了。自此之后,工大高新好像就再没好消息,不断地、不断地打击你。”回忆起那段时间,谢深至今仍无法接受,“我不相信一家上市公司会坏到这个地步,就算是一个人,也不会天天倒霉吧!”
谢深向银柿财经坦言,当时自己投资工大高新时,还加上了杠杆,仅资金成本就已成重负。无奈之下,原本不愿与法院打交道的谢深,联系上了同花顺维权平台,希望能从工大高新处拿回自己的损失。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
接手此案的是浙江方广律所的葛宗萍律师和孔聪律师。葛宗萍告诉银柿财经,从证监会对工大高新的行政处罚决定看,工大高新存在多项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重大诉讼、重大债务不披露等,并且涉及金额巨大,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都有重要影响。
“特别是在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公布后,工大高新股票在开盘后连续二十几个交易日跌停,造成股民的重大损失。这样的案件,完全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要求的因虚假陈述而引发的索赔案件的各项要件,法院判决工大高新承担赔偿责任是意料之中的事。”葛宗萍表示。
损失赔偿金额由第三方机构核算
11月1日,得知案件判决结果的谢深,在电话中向同花顺维权平台和两位律师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感谢有这样一个渠道替我们股民维权,对我们股民来说其实意义很大,也让上市公司付出了违法成本。如果让我自己去维权,哈尔滨这么远,我哪有这样的精力?有了这个平台,我只用提供一些资料,后面都是律师在接手、在跑。”谢深表示。
胜诉后,谢深在欣喜之余,还有一些遗憾,首要的便是时间拖得太长。“从2018年爆雷到判决下达,已过去了四五年时间。这四五年,对我来说内心也是煎熬的,心里总有那么点希望,但是又害怕再次失望。”谢深说。
葛宗萍告诉银柿财经,这一案件持续的时间比较久,客观上有两个因素:第一,受疫情的影响,法院的开庭有过推迟;第二,最高院在今年年初公布了新的司法解释,而根据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审结案件应适用新司法解释,因此,法院需要调整在此之前的审判思路。
谢深还提到,判决的赔偿金额低于自己申请的金额,当然自己也有心理预期,“有一部分亏损我们自身是要承担的,这个我们也认可,但是不能亏的不明不白”。银柿财经获取的多份工大高新维权案判决书显示,谢深的这一情况并非个例:诉讼中,几位原告方均下调了请求的赔偿金额。
对此,葛宗萍表示:“调低金额的原因,是我们根据核损金额变更了诉讼请求金额。”判决书显示,在谢深案中,哈尔滨中院委托了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金”)对投资人的损失进行核定,并出具专家意见书,最终哈尔滨中院根据上海高金核算的投资损失金额判决工大高新承担赔偿责任。
银柿财经了解到,按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就诉损失计算等专业问题,征求中国证监会或者相关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业自律管理组织、投资者保护机构等单位的意见。
目前,法院委托损失核算的机构主要有三家,其中上海两家,除上海高金外,还有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服公司”),北京一家,即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高金和中服公司相对来说受委托较多。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高金与中服公司对于投资者损失的核算方式存在差异,结果自然也有差异。在工大高新的案件中,哈尔滨中院选择的是上海高金。
“中服公司是证监会下属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具有公益性,采用的损失核定办法主要通过与大盘、行业指数等进行对比计算,相对客观,易于理解,原告往往愿意选择中服公司核算;而上海高金损失核定方法是,先构建一个如果没有虚假陈述发生的模型下的模拟价格,然后再与实际价格进行对比计算,其中考虑的影响因素多于中服公司,上市公司作为被告通常更愿意选择上海高金进行核损。”葛宗萍说,“一般来说上海高金计算的损失结果会比中服计算出的结果低。当然,最后选择哪家机构,是由法院确定的。”
以此来看,法院的选择直接影响投资者的获赔金额。葛宗萍告诉银柿财经,法院选择哪家机构进行核损,目前没有规范。在她看来,如何计算各种风险因素对投资损失的影响,确实是很难有定论的问题,法律也不可能强行要求核损机构采用哪种计算方法,“事实上,法院选哪个机构都有道理”。
投关工作责任重大
在短暂迟疑后,谢深还是对银柿财经表示,自己对如今的工大高新依旧“抱有希望”。
“我还是等着它可能翻身的一天”,谢深透露,2018年工大高新刚爆雷后,其还一度加仓,试图摊薄成本,即便是公司从上交所摘牌,自己也没有卖出手中的股票。但同时,谢深也认为,自己感受不到工大高新想要解决问题的态度。
“说实话,我投资工大高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看中了它的大股东。当时爆雷后,工大高新曾说可能要重组,不过,搞到最后却还是退市,空有一手资源最终却落得退市,我想不通。”谢深说道。
谢深之所以产生这一想法,或与工大高新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有关。他告诉银柿财经:“踩雷工大高新后,我承受着非常大的压力,心情也非常差。我自己也想了一些办法,在同花顺APP上、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甚至通过证券部的电话,想跟董秘反映,根本没有回应。虽然我不够专业,也没有影响力,但是上市公司起码应该有个回应对不对?”
的确,一家上市公司背后,是数以万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股东,规范治理、遵纪守法是公众公司应尽的义务,同时,强化投资者管理,也是提高自身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指引》提到,投资者关系管理要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戏剧性的是,在接受采访后一日,谢深重新拨打了工大高新的证券部电话,这一次成功接通,双方聊了有半个小时。谢深觉得,虽然没能获得多少信息,但工大高新现在对待投资者的态度还算可以。
10月28日,如今已从上交所摘牌、证券名称改为工新3的工大高新发布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4.55亿元,截至9月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为-75.62亿元,距离谢深期盼中的“翻身”,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另一方面来讲,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谢深也为自己的错误决策付出了代价。如今,虽然本金大不如前,谢深依旧在A股市场“摸爬滚打”,他也意识到了自己昔日的问题,“以前我总是喜欢以小搏大,投资追求高收益,风险也太大。另外,没能留下足够的流动资金也是个大教训,投资的钱,一定是近几年不需要动的钱”。
本文源自同花顺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