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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股东权利优先级别分类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
一、普通股:
(一)普通股的定义: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 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 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 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二)普通股股东权利: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 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 的,由公司盈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 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 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 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 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三)普通股的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筹资和投资者的需要,可以发行不同种类的 普通股。
1、按股票有无记名,可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
记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这种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记载的 股东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权,且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与手续,需办理过 户。我国《公司法》规定,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 名股。
不记名股是票面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这类票的持有人即股份的所有 人,具有股东资格,股票的转让也比较自由、方便无需办理过户手续。
2、按股票是否标明金额,可分为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标有一定金额的股票。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大小,依其所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额占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总面值的比例而 定。
无面值股票是不在票面上标出金额,只载明所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或股份数的股 票。无面值股票的价值随公司财产的增减而变动,而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大小,直接依股票标明的比例而定。目前,我国《公司法》不承认无面值股票,规定 股票应记载股票的面额,并且其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等
国家股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依法以其可支配的财产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 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个人股是社会个人或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而形成的股份。
4、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又可将股票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等等。
A股是供我国大陆地区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标明票面金额并以人民币认购 和交易的股票。
B股、H股和N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标明票 面金额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其中,B股在上海、深圳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N 股在纽约上市。
以上第3、4种分类,是我国目前实务中为便于对公司股份来源的认识和股票发行而 进行的分类。在其他一些国家,还有的按是否拥有完全的表决权和获利权,将普通股分 为若干级别。比如:A级普通股卖给社会公众,支付股利,但一段时期内无表决权;B级 普通股由公司创办人保留,有表决权,但一段时期内不支付股利;E级普通股拥有部分 表决权,等等。
二、优先股:
(一)优先股的定义: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 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上附加了一些 特殊条件,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优先股票的内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 来认识:一方面,优先股票作为一种股权 证书,代表着对于公司的所有权。这一点 与普通股票一样,但优先股股东又不具备普通股东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它的有些权利 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的若干特点,他在 发行时是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像债券的利息率事先固定一样。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虽然他不是股票的主要品种,但是它的存在对股份公 司和投资者来说仍有一定的意义。首先,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票的作用在于 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又因为其股息固定,可以减轻利息的分派负担。另 外,优先股股东一般无表决权,这样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其次, 对于投资者而言,由于优先股票的股息收入稳定可靠,而且在财产清偿时也先于普通 股股东,因而风险相对较小,不失为一种较安全的投资对象。优先股票因收入稳定, 二级市场价格波动较小,风险较低,适宜中长线投资。在国外大部分优先股票为保险 公司,养老基金等稳健型机构投资者所持有。当然,持有优先股票并不总有利的,比 如在公司经营有方、盈利丰厚的情况下,优先股票的股息收益可能会大大低于普通股 票。
(二)优先股的优先权利:
优先股票的具体优先条件由各公司的公司章程加以规定。
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 享受 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 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三)优先股的主要特征:
1、股息率固定:普通股票的红利是不固定的,它取决于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 平。 而优先股票在发行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 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各国公司 法对此一般都规定,公司盈利首先应支付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缴纳 税金;其次是支付优先股股息;最后才分配普通股红利。因此,从风 险角度看,优先股票的风险小于普通股票。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解散或破产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上,优先股票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票股东之前。也就是 说, 优先股票股东可优先于普通股票股东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但一般是按优先股票的面值清偿。
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票股东权利是受限制的,最主要的是表决权限制。普通股票 股东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而优先股 票股东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投票表决权,不享有公司的决策 参与权。只有 在特殊情况下,如讨论涉及优先股票股东权益的议案
时,他们才能行使 表决权。
(四)优先股的种类:
1、累计优先股和非累计优先股股票:
累计优先股指的是将以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 盈利一起支付的优先股股票。
非累计优先股是按当年盈利分派股息,对累计下来的未足额的股息不予补付的优 先股股票。
2、参加分配优先股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
参加分配优先股是指那种不仅可以按规定分得当年的定额股息,而且还有权与普 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不参加分配优先股是指只按规定股息率分取股息,不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股 股票。
3、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是持股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 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不能变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4、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
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票发行公司可以按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
不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票发行公司无权从股票持有人手中赎回的优先股股票。
5、股息可调换优先股和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
股息可调换优先股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的优先股股票。
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就是股息率不能调整。
(五)优先股的三种回收方式:
1、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 便, 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 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 一 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 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 做是十分有利的。
三、后配股:
(一)后配股的定义:
后配股亦称延期付息股或创始人股票,对公司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后配股是在利 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 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 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 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二)后配股的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 投用前,将新股票作为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 作为后配股。
四、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的区别:
普通股是指在股民手中的都是普通股。
优先股是指在特殊一群人手中享有的对资产和利润有优先权力的股票。
后配股是指通过配股增加的股票,后配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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