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担纲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高管实名炒股引发疑问

无证担纲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高管实名炒股引发疑问

又是火热的求职季,行家注意到一家券商人力资源高管的神操作:利用实名账户炒股,被监管“没一罚三”。

实名炒股

沉寂多时的陕西证监局,近期连更两份监管函。其一是对“编造南京银行虚假信息”的原西部证券“首席分析师”傅鸣非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二是点名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正虎在职期间实名炒股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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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这份编号为〔2022〕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当事人周正虎自2021年4月至今,周正虎担任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经查明,周正虎于2019年3月在中信建投北京北四环东路证券营业部实名开户。在任职期间,他于2021年5月12日、6月11日使用本人手机下单,分别买入“东山精密”500股、“领益智造”1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5,850元。前述买入股票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18,965元,扣减相关税费后共盈利3,080.35元。

根据劳动合同、公司文件、证券账户资料、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陕西证监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违法行为。

为此,陕西证监局对其采取“没一罚三”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80.35元,并处以9,241.05元罚款。

无证执业

监管函披露,当事人生于1967年,也就是说,他在54岁时担任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了解过往履历,行家点开了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却意外的“查无此人”。

这就奇怪了。

据中邮证券2021年报披露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部是直属经营管理层的一级部门,并且与党委组织部疑似“合署办公”。

在这一职位上的部门总经理,想必也是业内资深人士,为何会“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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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证协数据,中邮证券现有1,274名从业人员,除去188名经纪人,还有1,086名从业人员。

再看最近两年的年报,2021年底中邮证券在职员工1,009名;其中经纪业务416名,投行人员134名,资管业务41名,投资业务20名,财务人员37名,信息技术69名,研究人员10名,其他人员282名——这一数值接近经纪业务人员的七成,超过投行 资管 自营 研究四类业务部门的人员总和。与2020年相比,在职员工净增152名,超过半数的新增人员为“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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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动作

月前,中证协更新了多家券商的招聘公告,中邮证券也在其中。然而,行家点开更新于6月30日的中邮证券招聘链接,却显示无在招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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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情况?行家进一步查看了中邮证券官网,其中列示了三种招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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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一查看,校招链接显示“403 Forbidden”。猎聘网的社招链接显示“404”。智联招聘的社招倒是能打开,但最近更新是在2021年3月,至今已有一年零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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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联招聘页面,行家发现了一则已经失效的”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的需求,待遇3万到5万。细看这一职位的硬性要求,包括五年以上绩效管理工作及五年以上管理经验,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熟悉证券行业监管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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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就来了,人力资源部门的副职,社招要求证券从业资格;而几乎同一时间履新的正职却是“无证上岗”;任职后未注销此前开立的证券账户不说,还被监管查出“实名炒股”的违规行为。

自2021年4月,也就是当事人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以来,中邮证券没有更新公开的招聘信息。作为HR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究竟做了啥?

劳动争议

鉴于前述人力资源部门副职的岗位职责包括绩效优化和人才管理,行家查看了中邮证券近年来的劳动争议诉讼。

据企查查统计,自2019年以来中邮证券至少有8份劳动争议文书。除调解结案和“不适宜公布”的文书外,有三位当事人的“讨薪”案公开了判决结果,基本都获得了法院支持。

2017年4月,杨先生被中邮证券录用为行业分析师,基本工资15550元/月,双方签订两年期合同。合同届满之际,2019年4月,中邮证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解约,未写明理由。为此,杨先生先后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东城区劳仲委)申请仲裁,并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简称:东城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二中院)发起诉讼。中邮证券在仲裁时曾提出,“经多次催促,仍未通过分析师资格考试”。但法院判决中邮证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42,461.8元。

2017年5月,朱女士入职中邮证券,从事新三板推荐挂牌工作。双方签署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薪酬包基本工资(12000元/月)和提成。同日签订的保密协定约定,离职后半年内不得从事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但未提及补偿。

任职期间,朱女士担任四个投行项目的负责人,合计创收313万元,项目团队分成60%。朱女士主张应计提40%奖金;而中邮证券以朱女士入职时间较晚,资历较浅,未实际担任负责人为由,要求不予支付项目奖金。法院判决中邮证券支付项目奖金82,385.84元;六个月竞业限制补偿25,246.8元;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1,251.49元。

2018年5月,华福证券事业部、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刘先生申请离职,同年6月解除劳动合同。他随即“跳槽”中邮证券,出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录用通知书显示,这位部门负责人基本工资为6万元/月,年薪100万元。双方在2018年11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约三年。

2020年1月,中邮证券工作会议文件披露,2019年投行业务收入3300万元,同比增长476%。离奇的是,当年9月,刘先生向东城区劳仲委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开始于2018年5月9日,并支付2018年5月至10月未发工资34万元,2019年工资差额28万元,项目奖金35.94万元。东城区劳仲委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开始于其与华福证券解约的2018年6月29日,裁决中邮证券支付相应的欠薪。

中邮证券不服裁决,相继诉至东城区法院和北京二中院,提出投资银行部2019年亏损超过1000万元,主张当事人未完成任务,要求不予支付。

这一一波三折的“讨薪”纠纷,最终判决还是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二审法院特别提出,项目奖金为税前薪酬,中邮证券作为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

强项折戟

“事故”频繁的投行业务,曾经为中邮证券带来了高速增长。然而,2021年,中邮证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不大,但“传统强项”投行业务,却出现了反常的下降。

据中邮证券2021年报,营业收入为6.63亿元,同比略降5.34%;净利润为1.70亿元,同比增长5.87%。分部数据显示,财富业务收入36,473万元,同比增长8.08%;证券投资业务收入15,587万元,同比下降7.90%;资产管理业务收入8,992万元,同比增幅达到34.22%;而投行业务收入仅为5,105万元,同比锐减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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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券商排名显示,2021年中邮证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列第83、77位;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均排名第88位;融资类业务利息收入排名第70位,其中股质业务排名第28位;证券投资收入排名第79位。另据Choice数据(非合并口径),中邮证券资管业务排名第4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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