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亿股民注意了股票账户不要随便借首例处罚来了违规出借账户主人被罚5万

近日,上海证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意义不一般。

李某将自己的股票账户出借给他人炒股。涉案期间,李某账户有2791万元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他人,并由他人操作李某的账户进行交易。

上海证监局认为,李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的行为。最终李某对罚款5万元。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例公开对出借自己股票账户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此前也有按照新证券法对股票账户出借人处罚的案例,但是是司法判决。此前更多的是,只对股票账户借入方进行处罚,而并不处罚出借人。

股票账户借给他人炒股,被罚5万元

上海证监局近日的一则行政处罚显示,依据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李某违法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李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09年8月至调查日(2021年1月21日),在上海开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开诚投资”)董事长李某1、副总经理刘某等人的安排下,开诚投资股东李某将本人华泰证券账户出借给开诚投资使用。涉案期间内,李某账户有2791万元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开诚投资,并由刘某在开诚投资办公场所操作“李某”账户交易“厦工股份”等多只证券,买入金额累计2708.98万元。 

截至调查日,上述买入证券均已卖出,卖出资金由开诚投资继续用于投资其它证券标的。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相关账户交易使用的IP和MAC地址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海证监局称,李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决定责令李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与此同时,在另一份行政处罚中,上海证监局也对李某账户的借入方进行了处罚。

此前主要处罚账户的借入方

一直以来,监管行政处罚较多的是对账户借入方的处罚,且以机构为主,处罚账户借入方尤其是对个人的处罚目前是第一例。

目前已公开的,对股票账户借入方的处罚很多。

2020年7月,吉林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显示,2016年1月26日至调查日期间,绿城腾将(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借用多个他人股票账户炒股,亏损7000多万元。吉林证监局决定对绿城腾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020年4月,当时安徽证监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合肥正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正瑞储能”)也因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炒股,根据新证券法条款,被罚20万元。

今年7月15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广州嘉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创基金”)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6日,先后借用钟某权、杨某、张某莲、石某英、谢某言、胡某、吴某英、马某如等8名自然人名下的12个证券账户,由嘉创基金集中管理前述证券账户和对应存管银行账户。

广东证监局表示,嘉创基金上述行为违反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非法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证券的情形。依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嘉创基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新老证券法对出借账户的规定不同

1.9亿A股股民注意了!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对出借股票账户给他人的处罚,做了与此前版本不一样的规定。

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而修订前,也就是2005年版的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也就是说,出借证券账户的禁止范围从“法人”扩大到了“任何单位和个人”。现在,个人出借自己的股票账户也是违法的,普通的散户投资者需要注意这一点。

所以以前处罚法人机构借用他人账户,现在不仅处罚法人机构借用他人账户,个人出借自己账户也会被处罚。

司法已根据新证券法判了,出借账户要担责

2020年9月,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一审民事判决书。在该案中,庄某出本金3200万元,李某作为配资的出资方提供一定比例资金及5个股票账户供庄某炒股。此后,李某悄悄修改了这5个股票账户的密码,并拒不归还庄某本金。庄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李某归还庄某3400万元本金、利润,以及相应利息,而5个股票账户的所有者也要承担李某不足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

判决书表示,依照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5名股票账户所有者明知自己证券账户出借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对此存在过错。

责编:战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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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户头可以借给别人用吗?

事实上,证券法禁止股票账户出借。 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借出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 不到50万元。 可见,《证券法》对借出股票账户行为的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 很多投资者可能认为放贷账户没什么,但是放贷账户会给一些不利于市场公平的行为带来便利。 例如,经营证券市场本身就需要多个股票账户; 比如,上市公司的高管要进行内幕交易,就需要通过他人的股票账户来完成。拓展资料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它是股份公司在募集资金时向其投资者发行的一种股票。 它代表其持有人(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股份的购买也是企业业务购买的一部分,可以与企业共同发展壮大。 该所有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股息差额等,但共同承担公司经营失误造成的风险。 获得固定收益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股利分配是股票投资者固定收益的主要来源。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为: 交易时间为4小时,分为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两个时段。 从周一到周五。 从上午9:15开始,投资者可以下单。 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即在涨停板之间。 9:25年前委托的名单在上午9点25分进行配对,得到的价格就是所谓的“开盘价”。 9: 25-9:30之间的委托名单到9:30才会处理。 如果您委托的价格在当前交易日无法成交,您必须每隔一个交易日重新登记订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休息日禁止交易。 (一般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19亿股民注意了股票账户不要随便借首例处罚来了违规出借账户主人被罚5万

把自己的账户借给别人炒股违法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肯定是违法的。不会有什么风险,只是被发现之后会被罚款,并且罚款的金额比较高。法律上规定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股票是我们常见的投资形式之一,因为收益高风险高,所以很多人都会区多多少少购买一点股票。股票的涨幅是随着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决定的,因此我们在购买股票的时候会提前研究好所要股买的公司近几年的经营状况。这本该是一个很和谐的股票市场,但是总有一些人想要去掌控这个股市,因此就回去有偿接一些账户。因为一旦用同一个账户购买很多的股票会很快被发现的,因此只有用不同的账户去购买同一支股票,给市场造成一种这个股票很抢手的假象。

股票很抢手但是每个公司所发出的股票都是很有限的,这也就导致了股票的价格会上涨。这个时候散户再去购买的时候所需要的成本就会高很多,那么投资的风险就会很高。因此,自己的账号只能是自己知道,即使自己不在炒股了,也不要去出借账号。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会有很多人选择出借自己的账户。因为对他们的影响不大,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她们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旦借账号的人违规操作被发现了,那么出借账号的人都会面临相应的惩罚。所以,不要在法律面前想当然。

我们购买股票的时候不要盲目去购买,不要去跟风。比如你身边有个好伙伴,购买了某某股票赚了很多钱,你比较羡慕,私下也去购买了这个股票,结果自己的赔本了。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把他赚钱的方式无偿教给你,就连一些炒股的老师都不会教你的,因为这是她们积累的很多经验,教会你了,你就会与他们分羹,会的人多了,就没有人能够赚到钱了。所以你周边的说的炒股赚钱,是真的赚到钱了,但是具体是哪一支股票他是不会告诉你的。

以上是我自己的观点,如有不妥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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