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期货亏了几百万,老太太炒股亏3000多万

炒期货亏了几百万,老太太炒股亏3000多万

继69岁老太杠杆炒股爆仓倒欠千万后,又一大额亏损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原浙商证券纪委书记代六旬老太炒期货,3个月时间3000万亏剩45万,亏损近99%。这一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自2015年开始就备受公众瞩目,在经历了一审二审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后,终于在近日结案。

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周某,1955年出生,浙江绍兴人,与被告李某为同乡邻居,同时李某又是浙商证券的监事长、纪委副书记。2015年4月,李某回绍兴时,向周某描述证券市场投资前景,夸大投资收益,要求周某开户投资,并承诺提供股票信息及参与浙商证券发行认购,期间李某电话告知周某资金没有任何风险。

周某应李某要求向证券账户对应的工商银行账户汇入了3000万元。期间,周某曾对证券账户进行查询,但因故未能查询,在后续调查中得知是因为李某擅自修改该账户密码,从而导致周某无法查询。

直到2015年7月3日,周某再次查询账户时,发现账户内仅剩45万元,损失达2954.94万元。事发后,经调查,2015年4月17日至5月19日期间,周某账户登录地址的IP为浙商证券公司总部,且这期间其登录期货账户达三十余次。

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被告李某在从事案涉委托事务中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李某擅自修改密码后并没有及时阻止或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期货交易情况,故周某的放任行为也存在过错。

除此之外,银柿财经记者了解到,李某向周某出具了《关于挽回损失计划》,李某在计划中承认并承诺将其在杭州青山湖的一套别墅变现,房款用于补偿给周某的部分损失或者抵押给周某,其余损失将在两年内补偿完毕。

近些年,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型金融工具和衍生品层出不穷,一些老年人因风险评估能力不足而导致大额亏损的案件已经屡见不鲜。

此前不久,69岁老太加杠杆炒股爆仓遭券商追债的消息引起市场关注。

广州独居老太太苏某,每月退休金为10010元。2017年3月22日,苏某与中信建投签署《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中信建投证券授信6600万元的两融额度,跌破平仓线后老人倒欠券商1026万。北京仲裁委员会一审裁决,苏某需向中信建投偿还融资本金1026.4万元和逾期利息35万元。

对于近年来金融合规性导致案件频发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的律师。律师对记者表示,周老太案件中涉及金额较大,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没有签订任何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且李某没有向周老太明确告知风险情况,并有蓄意隐瞒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周老太这种金融类案件,现在已经不仅仅发生于老年群体,近年来在年轻化的群体里也是频发的。

上述律师表示,对于如何保护财产安全问题,我们应该在事前、事中都要有一定的保障措施。当我们看好一类金融产品的时候,我们要评估该金融产品的合法性,并且征询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的意见,签订合法的经济合同。明确双方在金融经济合同当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止盈位、止损位通知甲方等。在合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要怠惰行使自己的权利,回到案件中来看,如果原告积极自主地查看自己的账户,遇到亏损的时候与被告主动地沟通,也许并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

对于老年人因风险评估能力弱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关于“一老一小”的风险提示,2021年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为66.81,比2019年提高了2.04。这显示出近年来我国在金融教育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消费者金融素养有所提高,但调查结果也提示公众在基本金融知识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公众的金融教育,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尤其需要关注“一老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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