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
除了传统意义的银行定期和股票之外
各类金融理财产品也是
五花八门,种类繁多
它们不仅期限灵活而且收益还高
于是,赚到钱,赚更多的钱
就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希望
然而
高利率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陷阱也是无处不在
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个
小额投资,高额回报
天上不会掉馅饼
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陷阱?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以高息为引诱,通过亲朋好友相互介绍、媒介宣传和揽客推荐等,以“能人”“知名企业”“高回报项目”名义,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吸引群众存款。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
02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公司为掩护,办公场所齐全,还借助名人宣传,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03
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谁承担?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最后,警察蜀黍提醒所有人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保卫父母的养老钱
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与违法犯罪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