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那么,个人借贷炒股算非法经营罪吗,对非法经营会如何处罚?
河北佳信时代律师事务所路明律师解答:
个人借贷炒股是违法行为。但不算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路明律师解析: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该条第四项的适用,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前提。因此,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虽然“经营”一词在语言学上并不特指经济营业活动,而是指“筹划并管理”、“泛指计划和组织”等,但是,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其“经营”一词理应是经济领域中的营业活动,即应理解为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经营活动。
(二)该经营行为非法。所谓“非法”,是指该经营行为违反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三)该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市场秩序作为本罪侵犯的客体,这一方面表明非法经营罪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另一方面,个罪客体与类罪客体的重叠,也印证了该罪之规定是“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节的“兜底”条款。此所谓“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这三种秩序都可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客体。
贷款炒股犯法吗,?。?
贷款炒股是会犯法的。一般来说,个人在申请贷款时,需提交书面贷款用途证明文件,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用于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途径及国家监管部门禁止进入的领域,如:股票、债券等投资。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确实是不可以拿来炒股票的。炒股,指倒买倒卖股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用户只要用贷款的资金炒股就是违规的行为,但是并不违法,只能说用户的贷款资金用途不合规。当然,除非用户存在骗贷的情况,贷款机构去起诉用户,那么这时候才会涉及到刑事案件,也就是说用户存在违法的行为。大部分时候,贷款机构会强制用户提前还清欠款而不是起诉用户。因此,借钱炒股虽然不违法,但是只要被贷款机构监测到,那么后续的负面影响是比较多的。拓展资料1.个人借贷炒股算非法经营罪吗个人借贷炒股是违法行为。但不算非法经营罪。2、个人借贷要有明确的用途,且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交易背景真实,不得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3、个人借贷的使用应遵循诚信原则,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贷款资金不得违规进入股市、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4、另外贷款购买住房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消费性贷款禁止进入住房贷款。 而非法经营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应当限定为: 除《刑法》第225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外的,违反国家规定,侵犯国家经营许可制度,破坏市场交
个人借贷炒股算非法经营罪么
法律分析:不算,非法经营罪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4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