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操作「杠杆型操纵」

风 雨

近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近一阶段证监会对4宗市场操纵类案件的处罚情况,包括王凯操纵中电电机案,马永威操纵中水渔业案、操纵宝鼎科技案,以及阜兴集团、李卫卫操纵大连电瓷案。常德鹏称:这4宗案件中,违法人员均通过控制多个账户,利用资本优势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证监会对当事人作出了总计罚款约7700万元的处罚。

根据常的说法,借助杠杆资金操纵已成为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新特点。部分违法行为人为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放大非法收益,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方式“加杠杆”实施操纵。其动用巨额资金在二级市场兴风作浪,扭曲正常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影响个股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向市场释放虚假信号。这严重干扰了投资者的正常交易活动,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我有不同看法,操纵市场当然要打击,违法的关键词应该是操纵,而不是借助杠杆资金,如果真的要打击的话,应该是打击提供杠杆资金的人,可是配资的存在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呢?这里面有没有灰色地带?是不是凡带杠杆的操作都是违法的?”高智说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股票配资是一种资金融资工具,通过股民自有的少量保证金,可以配资为保证金的1-5倍的操盘金额。举例来说,你有1000元想拿来炒股,将1000元作为炒股保证金,可以拿到最多5000元的配资,也就是1000元 5000元=6000元的实际操盘资金。配资后,一个涨停就能赚到保证金的50%以上的收益,这部分的盈利全部归你,你只需按配资天数支付每天的配资利息即可。显然,配资是合法的,配资所签署的合同,属于一种民间借贷。作为民间借贷当然也是合法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或公司与个人直接借贷),历来有之,应该是不违法的。”郁教授道。在我国法律当中,关于民间借贷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借贷双方都表示该借贷行为发生且真实,那么该借贷所产生的责任与义务都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所谓“借助杠杆资金操纵市场”似乎有点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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