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和税务、法律相关的文章,如果前期的仅和法律相关的2篇文章,就让你感觉有些吃力,那这篇文章应该读起来会更煎熬。
建议读文章前,做好心理建树,或是在心态积极、求知欲强,且环境相对安静的情况下,研读。哈哈哈~
案例:小D是股票高手,每年都有不菲的收益,今年小D和一家三口均取得了美国绿卡,平时还是主要在A股市场炒股,请问身份变化对于收入是否有影响?为什么?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了解以下三个方面的一些知识。
一、税收身份和纳税范围
不同国家对税务居民身份认定不完全相同,我们看下中国和美国对税务居民身份认定的规则。
中国: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重新界定了“个人纳税居民身份”的定义,将中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由满一年调整为满183天。
新个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面除了对纳税人身份认定,还提到一个重要概念,就是纳税范围,是全球。
图1
图中内容是美国税法关于美国纳税人身份认定和纳税范围的说明,先看美国对纳税人的界定。
一般来说,根据美国国内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所有美国公民和美国居民都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对非美国公民(外籍个人)而言,需依据 “绿卡标准” 或者“实际停留天数标准”来判定是否为外籍个人税收居民。
绿卡标准: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外籍个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的任何时间里持有绿卡,该个人将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实际停留天数标准:
如果外籍个人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被视为满足本标准:
1. 本公历年度内在美停留不少于 31 天;
2. 本年度在美停留的全部天数,加上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三分之一,加上再前一年度在美停留天数的六分之一,总和不少于183天。
例如,王先生在2018年、2017年、2016年停留美国的时间分别为120天、150天、96天,2018年度在美停留超过了31天,且按照实际停留天数标准的计算方式,近三年内杨先生的加权停留天数为:120 150×1/3 96×1/6=186天,大于183天,因此杨先生将被认定为美国税务居民。
其次是纳税范围,这点和中国一样,都是全球征税。
二、绿卡
绿卡其实与我们的身份证一样,是一个实体的卡片,用于证明持有者的“永久居民身份”。最早起源于美国。
因为美国最早给其永久居民颁发的身份证件,是一张绿色的卡片。人们就习惯了用“绿卡”来指代“永久居民身份”。
图2
有些其他国家的永久居民身份证件其实不一定是绿色的,而且其形式也不一定是卡片(有的就是一张纸),但是受美国影响,我们都会统称其为“绿卡”。
三、资产利得税
资本利得税是指对非专门从事不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的纳税人,就其已实现的资本利得征收的一种税,属临时税。
资本利得指不动产,主要如房地产和有价证券 (如股票、债券等) 因其市场价格上涨而增值,带给其所有者的意外收益。
中国:
没有资本利得税。但是有证券投资所得税,即从事证券投资所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的征税。
美国:个人和企业都要为资本利得缴税。
再来说下美国股票投资的资本利得税。股票投资的资本利得税税率是按股票持有期长短来设定的。根据美国税收法规定,股市投资的资本所得分为两种类型:长期资本所得与短期资本所得。
1. 短期资本所得,即持有期不超过1年的资本所得,按普通个人所得税率计算,最高35%。
2. 长期资本所得,即持有期超过1年的资本所得,税率不是很高,根据纳税人所处不同普通所得税级,资本所得税比例在10%-20%之间。
这个纳税比例不少,但即便如此,拜登还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最高提高到39.6%,资本利得也将提高到25%(图3-4)。
图3
图4
而且最近拜登政府又发了一个提案,之前的资本利得税,是股票等卖出去变现了才征税。最近的提案是持有中的股票,增值了就要征税。
四、案例解析
了解完上述三个方面,不知道大家有何感想,是不是对开始的案例问题,心里有了些自己的答案。接下来,我们回归到案例本身。
题目中的情况,假如小D还是同样炒股半年挣了1000万,国内可以不用额外交税( 根据《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取得绿卡,变更身份后,1000万可能就要交资本利得税了,由于是短期获得高额金额,最高税率接近40%,也就意味着有400万要当成税上交美国税务局的问题。
另外,美国是申报制的,需要自己申报收入,那么作为个人到底要不要申报呢,会很纠结。
按照中国人的习惯,首先可能不知道有这个税,其次知道了可能不想申报,但是不申报,一旦将来被查到会非常麻烦,好不容易弄来的绿卡可能会受影响。严重的话还会被认为是偷税漏税什么的,那这400万现金是去交还是不交呢?
其实,案例只是个引线,目的是通过案例,让大家对相关内容有更多了解。
五、拓展
如果我们周边认识的人,涉及到移民的,怎样可以帮其做更合理的筹划呢?
首先是身份筹划的问题,从税收角度来讲,除了资本利得税,美国各方面的税收比如赠与税、遗产房、房产税等,要多很多,如果全家所有人都移民了,就很不好弄。所以建议不要全家全部移民,留一部分家庭成员作为中国身份。
比如赠与税,美国针对不同身份的人赠予人有不同的规定。其中一条就规定:“非居住外国人”给美国人(公民、绿卡等)的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来自海外或者在海外,赠与没有上限,接受赠与的人士也不需要交赠与税,如果当年的赠与金额超过10万美元,接受赠与的人士只需要申报一份很简单的form 3520。
这点很容易理解,就是其他国民身份给美国公民赠与东西,无上限、且不收赠与税,吸金能力很强。
举个例子保险的例子,比如孩子移民到美国了,但是父母还是中国身份,父母就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孩子买年金险,孩子每年领取的年金可以作为我给孩子的赠予,因为我不是美国税务身份,赠予没上限也不用交赠与税。
再比如遗产税,中国提了几次草稿了,目前还没正式实施,但是众所周知,美国是有遗产税的。
同样再举个和保险相关的例子,同样作为中国身份的父母分别为对方购买了保额1000万的寿险,美国孩子拿到受益金的时候,则有可能免掉遗产税。但如果父母也已经是美国税务身份作为投保人的话,那这份保单最后作为遗产是必须要上交遗产税的。
所以如果涉及移民,建议不要家庭全部成员都移民哟~
当然,本文也只是带大家了解下大体情况,如果涉及税务和法律细节的,还是要找税法方面的专业人士,但如果是涉及保险方面的,可以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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