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情交易者异常净流入存在一定择时能力
在A股中通常采用订单委托金额的大小将每笔交易分为超大单(>100万元)、大单(20-100万元)、中单(4-20万元)和小单(
由于超大单和大单交易意愿更强,交易金额更大,在筹码流动的过程中更加主动,在异常净流入能获得正收益,所以我们认为超大单和大单为知情交易者,与此相对的中单和小单为噪音交易者。
2、知情交易者净流入密集度可对异常净流入进行择时增强
通过描绘知情交易者异常净流入和净流出的时序分布可以发现:异常净流入和净流出密集区出现一定的错峰现象。为了观察到不同时间段异常净流入和异常净流出密集度的差别,这里定义了密集度D指标,具体定义方式为:每个交易日往前回溯K=20个交易日,并使用异常净流入的个数减去异常净流出的个数,D>0代表异常净流入密集区,D
我们将D>0和异常净流入信号进行结合,即D>0和发生异常净流入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开多仓,除此之外的其他条件都空仓,该信号下的wind全A择时绩效明显高于仅使用异常净流入信号,收益波动比从0.79上升至1.04,而且历史上大的回撤基本都避免了。除此之外,该择时策略也适用于其他宽基指数。对于宽基择时来说,沪深300相对于中证500和中证1000的表现在只使用异常净流入和加入D>0两种情况下都更好。
风险提示:模型测试基于历史数据,市场未来可能发生变化。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
知情交易者的收益来源
择时信息。知情交易者的收益来源于知情交易者背后的择时信息,知情交易者异常净流入存在一定择时能力,由于超大单和大单交易意愿更强,交易金额更大,在筹码流动的过程中更加主动,在异常净流入能获得正收益。
为什么期货交易流动性比远期高
影响期货市场流动性的因素是多个方面、多个层次的。从宏观环境上来讲,政府的政策法规取向、金融市场的其它组成部分的发展状况以及作为期货市场基础的现货市场的发展水平均会对期货市场的流动性造成很大的影响。从中间层次上讲,首先是交易机制问题。指令驱动型、报价驱动型还是两者的结合(NYSE)都会从根本上对市场的流动性产生影响。其次,保证金制度、日最大涨跌停板制度等交易制度以及交易成本、交易方式、市场透明度均会对市场流动性产生很大的影响。从微观结构上来讲,投资者和保值者的比例、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交易者风险厌恶程度以及交易者对市场信息的敏感性等等市场参与者的类型和行为模式还有品种设计和合约设置也会影响到市场流动性的高低。
结合我国目前期货市场的实际,本文只是对众多影响因素中的交易机制问题作出一些分析。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对于做市商制度的最初研究,是以Demsetz(1968)的存货模型为标志。该模型的基本思路是:作为市场中介的做市商在做市时将面临交易者提交的大量买入和卖出指令。由于这些指令是随机的,因此,在买入和卖出指令之间会产生不平衡。为了避免这一状况,做市商必须持有一定的标的物和现金头寸以平衡这种买入指令和卖出指令之间的不平衡。但是,股票和现金头寸的持有会给做市商带来一定的存货成本。为弥补这一成本,做市商设定了买卖报价价差。因此,买卖报价价差产生的原因是存在拥有标的物和现金而产生的存货成本,这种成本是由买卖指令之间的不均衡所导致的。因此,存货模型核心就是考察指令流的不均衡对于市场价格行为的影响,并分析做市商如何处理价格和存货的不确定性,即在不同的市场环境特别是不同性质的指令流下做市商如何设定买卖报价。
虽然Lyons(1993)发现外汇市场的确存在存货效应的证据,然而更多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存货模型对于市场价格行为的解释力量是非常有限的,如Madhavan和Smidt(1991) 与Manaster与Mann(1992)并没有发现股票市场上存货效应的证据。1971年,以Bagehot的一篇论文为代表,出现了一种新的解释市场价格行为的理论,它不再以交易成本而是以信息不对称来解释价格行为,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对于做市商制度的解释重点转向了信息成本模型。
信息模型认为,即使满足完全没有摩擦的竞争市场以及交易成本与存货成本为零的理想条件,由信息不对称诱发的逆向选择也足以产生价差。Glosten-Milgrom(1985)的序贯交易模型为代表的信息模型指出,在竞争性的市场上,知情交易者的交易反映出他们所掌握的内幕信息,他们在知道好消息时买入,知道坏消息时卖出,做市商通过观察已发生交易的类型来判断交易指令的来源,从而调整资产价值的预期,改变报价,最终会从知情交易者集中在一边的交易中推测出知情交易者所掌握的信息,从而依据该信息将价格设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自该模型引入之后,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就将研究重点转移到做市商的学习问题上,即做市商如何从指令流中学习信息以及学习到信息后对价格所作的动态调整过程,从而达到发现价格的目的。在Glosten-Milgrom 模型后,Easley和O◎Hara(1987) 从两个方面对信息不对称模型进行完善,使得模型变得更加复杂并且接近现实情况,增加了模型的解释力量。
Grossman与J. E. Stiglitz(1980) 的批量交易模型,运用理性预期分析框架对知情或未知情交易者的交易策略进行了分析。知情交易者拥有私人信息,未知情交易者也知道知情交易者拥有私人信息这一事实,知情交易者关于做市商定价策略的推测以及做市商关于知情交易者信息的推测,将分别决定知情交易者的交易策略和做市商的定价策略,甚至决定均衡的存在性。在均衡状态下,所有市场参与者的预期必须都是正确的,即知情交易者、未知情交易者、做市商都按照预期那样交易。S. J. Grossman和J. E. Stiglitz建立了广泛采用的,用于分析拥有不同信息交易者的交易策略的理性预期分析框架。
从以上对于做市商交易行为的理论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报价驱动中,做市商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护交易量,活跃市场、启动市场和保证市场价格变动的有序连贯。通过连续的双向报价,做市商为市场提供了“即时性流动性”,保证市场不会出现在某种价位上缺乏交易对手的情况出现。这就避免了指令驱动下,由于买卖指令无法同时到达市场或者尽管同时到达市场但是到达市场的数量不相同而导致市场缺乏“即时性流动性”的问题,从而保证了市场价格的稳定有序。特别是对于某些流动性水平较低、吸引力不大的品种,做市商制度的存在可以避免买卖指令不足或者长期无成交的状况,从而维持市场所需的流动性水平,吸引投资者进入。做市商制度作为一种报价驱动制度,它与我国目前采用的指令驱动制度存在明显差异,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上的明显差异决定了其功能上的特殊性:做市商对市场提供连续的双向报价,有效促进了交易的及时达成,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保证了价格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四、做市商制度的引入问题
考虑到我国期货市场的实际状况,在所有市场所有合约中引入做市商制度并不是适合的。恰当的做法是有选择地在某些品种和合约中引入做市商制度,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水平,增进市场效率,提高市场质量。
从上部分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做市商制度能够提高流动性,增进市场效率的前提有两个:一是标的物交易不活跃,买卖价差大,做市商交易制度可以从增进市场流动性和暂时平抑价格过度波动两个方面来增进市场效率。但是做市商可能利用信息优势获取垄断利润,从而降低市场效率,所以值得注意的是:充分竞争下的做市商的买卖价差应当等于其提供即时性做市服务的成本,不能获取垄断利润。后一条件的满足取决于做市商主体资格的确立是否合理;市场是否存在进入限制;做市商的竞争格局是否能够做到真正意义上“多元竞争性”;做市商经营绩效的评估是否客观有效等等因素。因此,交易所可以选择一些实力较强、信誉较好,最好是有现货背景又是交易所会员的企业担任做市商,在期货交易不活跃、买卖盘价差较大的情况下承担双向报价义务,从而能够发挥启动市场、活跃市场的作用。
因此,在我国期货市场中,现在满足条件的可能有以下几种合约:首先是小麦、豆粕等,在这些品种上我国的交易所已经开始进行试点,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其次是即将上市交易的新品种,比如棉花期货、玉米期货、石油期货、股指期货中适当引入做市商制度。这样可以吸引交易者积极地进入市场并参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