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迎来开市一周年之际,北交所发布重磅改革创新举措,推出融资融券制度。
11月11日晚间,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下称《融资融券细则》),配套发布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指南,对会员业务开展流程、交易业务管理、保证金和维持担保比例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予以规定。上述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共八章、六十八条,涉及业务流程、标的股票、保证金和担保物、信息披露和报告、风险控制等内容。
整体来看,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借鉴了沪深交易所市场的成熟模式,总体上与沪深市场融资融券业务保持一致。北交所表示,推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丰富投资者交易策略,满足投资者多元交易需求,促进市场价格发现,进一步提升市场流动性。
具体内容方面,融资融券标的选取方面,北交所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保证金及担保物方面,投资者融资买入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融券卖出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北交所认定的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北交所其他A股股票的折算率不得高于6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90%;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等证券的折算率不高于95%。
风险控制措施方面,单只标的股票的融资余额、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股票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均达到25%时,北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北交所融资融券制度与沪深市场融资融券制度有何异同?
同时,根据北交所市场特点在转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衔接方面作出适应性安排。一是《融资融券细则》明确了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二是《融资融券指南》在会员交易业务管理中明确转板证券的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将其调整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将持续评估融资融券制度实践效果,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适时推出转融通制度。
北交所融资融券交易后续工作安排如何?据悉,本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后,北交所将积极组织各市场参与者尽快完成技术改造、组织证券公司根据规则要求完成内部制度准备、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为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开通本所交易权限等工作。待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后,将另行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