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给大家普及了下可转债的几个最最基础的小知识,都是可转债的基本信息,就如同我们每个人的个人资料一样,我们首先要对它有个基本的了解,下面我接下来在跟大家普及下另外三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强制赎回和强赎触发价:
强制赎回是指如果满足条件,上市公司是有权利在可转债未到期的情况按照面值加一定的利息强行把大家手中可转债买回。
条件: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所以强赎触发价就是转股价的130%时的价格。
以东财转3为例,东财转3的转股价为23.35元,130%时的价格刚好是30.36元(对应的可转债的价格刚好也是130元每张),所以30.36元就是东财转3的强赎触发价,那么如果正股东方财富的股价在任何连续的三十个交易日中,只要有十五个交易日(包括十五个)的收盘股价大于等于30.36元时,东方财富公司就有权利选择是否按指定价格强制赎回你手中的可转债,会提前发布公告,意味着如果你未在强赎日之前卖出手中的可转债或者转换成对应公司的股票,就可能收益率会大幅降低。
转股价下修: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下调转股价格。因此对应强赎价也会随之调整。回售: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比如6年期的东财转3,在上市满4年还剩2年的时间,它就进入了回售期,在回售期内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上市公司可以以100元 利息的方式买回你手中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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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以上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再次强调投资需慎重,买卖盈亏自负)